重庆市捷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广铜“一带一路”高新技术产业合作区投资可行性报告、投融资报告、政策研究报告、产业规划、运营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广铜“一带一路”高新技术产业合作区投资可行性报告、投融资报告、政策研究报告、产业规划、运营报告编制 | 300 | 1 | 本项目不分包、转包 |
业主自筹,预算金额为 300万元。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或乙级资信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编制能力。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8日12时00分止,在重庆市捷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铜梁区龙门堤街1号)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示购买凭证,否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11月18 日14:30-15: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407会议室。
(四)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8 日15:00时。
(五)开标地点: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407会议室。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当天上午 12 : 00 。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账号:2003010120010001127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铜梁支行东城分理处
1.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在正式评审结果公告后,采购人凭投标人投标签到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格式见本招标文件附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1.未中标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采购人于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凭签订的项目合同由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绅鹏实业招标公示网(http://www.cqshenpeng.com/html/zbgs/)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投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2、采购代理服务费10000.00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