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 科创中心11F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保证金(万元) | 成交人数量 | 备注 |
1 | 科创中心11F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180344.50 | 0.3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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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质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厨房设备采购生产、售后服务或者厨房设备采购销售、售后服务。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 12 月 16 日)起至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19年 12 月 19 日17时00分)止,在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qshenpeng.com/)上下载采购文件和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采购文件费,否则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收。
(二)本次采购公告在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tl.gov.cn/html/jyzx/)发布。
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 12 月 20 日9时30分至2019年 12 月 20 日10时00分。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407 室。
(三)开标时间:2019年 12 月 20 日10时00分。
(四)开标地点: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407 室。
(五)详细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迎宾东路388号。
五、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与处置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3600.00元。
(二)各潜在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通过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划转到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中。
户名: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铜梁县支行人民公园分理处
账号: 2004010120010000275
(三)投标保证金的确认
1、各潜在投标人在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格式附后)。
2、截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时止,以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收到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方式)为准。各投标人须自行考虑跨行转账的时间等因素。
(四)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成交的所有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由采购机构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2、本项目成交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其签订项目合同后,凭签订的项目合同由采购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五)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并递交了投标文件后主动放弃参与投标;
2、成交人无法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的;
3、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参与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4、经核实采用虚假手段或资质材料参与投标或谋取成交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老师
电 话:023-45588015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钰苓尹
电 话:17502320319
七、监督管理
本项目采购活动接受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八、解释权
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由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