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度企业债券发行项目作如下补遗:
1.将原招标文件中“承销商2017年至今成功发行过企业债券业绩情况:为西南地区评级为2A及以下的国有企业(含各区县)成功发行过企业债券的得基础分5分。主承销项目每增加1例,得基准分2分,最多得10分。成功为西南地区国有企业(含各区县)主承销企业债券并发行成功的(以最终发行成功金额计算,已获批文但尚未发行的不列入此计算范围),按以下原则加分:
(1)主承销额度大于等于50亿元,且至少包含3个项目(每个项目的审批额度为10亿元到30亿元之间);(15分)
(2)主承销额度小于50亿元,大于等于30亿元,且至少包含2个项目(每个项目的审批额度为10亿元到30亿元之间);(10分)
(3)主承销额度小于30亿元,大于等于10亿元,且至少包含1个审批额度为10亿元到30亿元之间的项目;(5分)
(4)主承销额度小于10亿元。(0分)
注:以上承销业绩需提供Wind截图。”
修改为:“承销商2017年至今成功发行过企业债券业绩情况:为西南地区主体评级为2A及以下的国有企业(含各区县)成功发行过企业债券的得基础分5分。主承销项目每增加1例,得基准分2分,最多得10分。成功为西南地区主体评级为2A及以下的国有企业(含各区县)主承销企业债券并发行成功的(以最终发行成功金额计算,已获批文但尚未发行的不列入此计算范围),按以下原则加分:
(1)主承销额度大于等于50亿元,且至少包含3个项目(每个项目的审批额度为10亿元到30亿元之间);(10分)
(2)主承销额度小于50亿元,大于等于30亿元,且至少包含2个项目(每个项目的审批额度为10亿元到30亿元之间);(8分)
(3)主承销额度小于30亿元,大于等于10亿元,且至少包含1个审批额度为10亿元到30亿元之间的项目;(6分)
(4)主承销额度小于10亿元。(0分)
注:以上承销业绩需提供Wind截图。”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修改为:“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请各投标人于2020年4月10日18:00时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71635291@qq.com),2020年4月17前递交投标文件纸质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招标失败”。
3.方案评选时间修改为:“2020年4月13日”。
4.递交地址修改为:“2020年4月10日18:00时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71635291@qq.com),纸质件于2020年4月17前递交至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迎宾东路388号绅鹏公司407办公室”。
招标人: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