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重庆鹏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专项法律顾问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作出如下补遗:
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篇投标人需知5.2条保证金缴纳方式改为“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账支付至采购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17时00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并提供一份收据加盖鲜章)”。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在重庆绅鹏实业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qshenpeng.com/)上自行下载本补遗通知,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无论投标人是否下载、查阅,均视为已知晓招标人所澄清的相关内容。
重庆鹏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