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与处置作出如下调整: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7,000.00元,大写:壹万柒仟元整;
(二)交纳方式: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缴纳给采购人。
(三)投标保证金的确认:截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止,未按时或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成交的所有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2、本项目成交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后,无息退还。
(五)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交纳投标保证金并递交了投标文件后主动放弃参与投标的;
2、成交人无法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的;
3、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参与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4、经核实采用虚假手段或虚假资质材料参与投标,谋取成交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取消采购文件第四篇投标人须知商务标中第17条“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公章)”,后续条款编号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调整。
特此通知!
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崇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