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俊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高新区科创中心人才公寓(2号楼第5-11层)厨具及室内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项目名称 | 数量 | 总价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高新区科创中心人才公寓(2号楼第5-11层)厨具及室内门采购项目 | 1批 | 670550.00 | 10000.00 |
业主自筹资金。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合格的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工商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次采购相关内容的生产(制造)。(供应商须提供加盖鲜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2、一个制造商不能对同一品牌委托两个及以上的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且主要产品应提供厂商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3、为保障售后服务重庆市外投标人必须在重庆地区设有办事处或分公司,并提供在渝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场地证明或工商证明等)。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参加投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 1 月 5日14:00-14: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科创中心702会议室
(四)开标时间:2020年 1 月5日14:30
(五)开标地点: 同投标地点
(六)详细地址:铜梁区龙安大道29号科创中心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内容),投标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账户转账支付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4 日17:00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账号:2004010120010000275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铜梁县支行人民公园分理处
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在正式评审结果公告后,招标代理机构凭投标人投标签到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格式见本招标文件附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1.未成交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不计息);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凭签订的项目合同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不计息)。
(三)采购代理服务费用:人民币5000元整(大写:伍仟元整),项目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一)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铜梁区)(https://www.cqggzy.com/tongliangweb/)、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http://www.cqshenpeng.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及代理商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