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工作时间:工作日内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投标人到重庆龙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并以现金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其现场报名才被接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四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4、按规定缴纳了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金庙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大兴街246号)。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截止时间:2021年3月29日9时30分至3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3月29日北京时间10:00
五、磋商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当天上午9:00。
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金庙实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铜梁支行
账 号:0168 0142 1000 4697
备注:大庙园区企业服务中心电梯采购安装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转款时必须填写备注,如因投标人不填写备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开标时必须携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和银行转款回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现场核验。
3.各供应商在递交磋商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绅鹏实业》(http://www.cqshenpeng.com)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查阅;无论供应商下载或查阅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龙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老师
邮 编:402560
电 话:18223496556
传 真:023-45651097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迎宾东路402号建工大厦7楼
(二)采购人:重庆金庙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老师
电 话:15223147246
传 真: /
地 址: 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大兴街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