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鹏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共收到 3 家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 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等规定,按照2021年重庆鹏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专项法律顾问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文件明确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参与本项目的 3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认真评审,现将评审情况报告如下:
由采购人和专家对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进行验证,其中:“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未提供50人团队证明,未提供担任过两家基金管理公司或两只基金的法律顾问的证明,故资格审查不合格;“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未提供主办律师未受刑事和行政处罚承诺书,故资格审查不合格;“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未提供主办律师未受刑事和行政处罚承诺书,故资格审查不合格。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故本次流标!
特此报告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