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绅鹏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拟对蒲吕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磋商。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蒲吕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 | 733,580.00 | 14000.00 |
业主自筹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化工原料及产品或环保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7日(9:00-18:00)至2021年12月26日(9:00-18:00)持投标人单位介绍信以及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重庆崇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铜梁区运动场八区二楼)购买采购文件等相关技术资料,采购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27日9:30-10: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四)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铜梁区科创中心702会议室(铜梁区东城街道龙安大道24号)。
(五)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7日10:00。
(六)开标地点:铜梁区科创中心702会议室(铜梁区东城街道龙安大道24号)。
(一)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4,000.00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整;
(二)交纳方式: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缴纳给采购代理机构(自行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磋商保证金的确认:截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止,未按时或未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四)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未成交的所有投标人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2、本项目成交人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退还(不计息)
(一)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官网(www.cqshenpeng.com)及重庆市公共资源综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tongliang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需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查验行程码、“渝康码”、并持有效的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有一项不符合防疫要求,则不准进入开标现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全部承担。
(七)根据财库〔2015〕124号文件,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
(一)采 购 人:重庆绅鹏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铜梁区东城街道龙安大道29号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13308373358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崇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浩然
电 话:19112249597
地 址:铜梁区运动场八区二楼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