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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示

姜家岩标准厂房F栋1、3号楼货梯采购安装项目采购邀请书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7/20 来源:本站 浏览:次 字号:


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受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姜家岩标准厂房F栋1、3号楼货梯采购安装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分包号

分包名称

采购预算(万元)

磋商保证金(万元)

成交数量(名)

备注

1

姜家岩标准厂房F栋1、3号楼货梯采购安装项目

44.36

0.5

1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分包、转包;

2、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3、上述价格包含井道清理、井道底坑防水、增加结构梁、穿梁、门过梁、地坎牛腿 、井道内部脚手架搭建、出渣等整改材料及人工费

4、上述价格包含机房主机墩子、机房孔洞、机房消防门、机房照明整改材料及人工费

5、上述价格包含一楼贯通门洞开凿、剔打,及所有门洞的修复、回填、封堵整改材料及人工费

6、上述价格包含电梯所在厂房内部50米以内电梯使用的动力电源线架设材料及人工费

7、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品牌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1)制造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的电梯制造企业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经营期限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①、②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其授权的省级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乘客客梯C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式乘客电梯安装C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曳引式乘客电梯安装C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制造商在2019年5月-2022年6月之间被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列入黑名单(含列入黑名单后更名企业)的,其投标无效 【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具备以下资格:

1)代理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经营期限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式乘客电梯安装C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曳引式乘客电梯安装C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电梯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唯一授权书原件,格式由制造商自定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4) 代理商在2019年5月-2022年6月之间被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列入黑名单(含列入黑名单后更名企业)的,其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代理商代理投标的产品制造商必须满足本公告“1、品牌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备以下资格”的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应资料加盖制造商公章和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所投的电梯产品须为同一品牌同一商标,且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为废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电梯制造商以其分支机构的名义参加投标。

5、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制造商的证书和资料应加盖制造商公章;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制造商的证书和资料加盖制造商公章并加盖代理商公章。

6、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2018年1月1日至今因电梯维保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经质监局组织事故调查和当地区人民政府批复,该事故被认定为特种设备责任事故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及制造商公章,格式自拟)。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http://www.cqshenpeng.com)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铜梁区)(https://www.cqggzy.com/tongliangweb/)网上下载或查阅本项目采购邀请书以及补遗(如果有)等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查阅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7月20日)起十个日历天。

(三)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7月20-2022年7月3017:30。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工作时间:工作日内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投标人到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铜梁区巴川街道龙门街205号)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并报名,报名时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未报名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

3、按规定缴纳了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702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截止时间:2022年819时30 分至81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81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磋商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磋商保证金账户:

户名: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鹅岭支行

账号:31011401040004837

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备注上注明:姜家岩标准厂房F栋1、3号楼货梯采购安装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为:货梯采购保证金)。

1.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投标人在递交磋商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在正式评审结果公告后,采购人凭投标人投标签到时递交的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格式见本磋商文件附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1.未成交的所有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由采购人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不计息);

 2.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不计息)。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在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http://www.cqshenpeng.com)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铜梁区)(https://www.cqggzy.com/tongliangweb/)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查阅;无论供应商下载或查阅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老师

 话:15922756037

 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龙安路29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老师

 话:15823941979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19-8

相关链接

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迎宾东路388号 电话:023-45685118 传真:023-45588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