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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示

询价采购邀请书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12/12 来源:本站 浏览:次 字号:

重庆紫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小米公社展示中心(智能制造产业招商展厅)多媒体程序制作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询价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元)

保证金(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小米公社展示中心(智能制造产业招商展厅)多媒体程序制作项目

584562.16

1500

1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官网下载并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12月15 日北京时间14:30(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评审开始时间:2022年12 月 15日北京时间14:30。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有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或投标现场现金缴纳,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保证金具体到账情况均以采购人到账信息为准,迟到的保证金视为无效。

账户: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账号:2004010120010000275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铜梁支行人民公园分理处

注:转账时应备注:“xx公司xx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供应商基本账户。

3、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不计息)。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不计息)。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项目的采购活动。

2、同一合同项(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3、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并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4、提疑问时间:若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在2022年12月14 日17时30分前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未在项目规定时间内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则参加投标活动之后,不能再就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6、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或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铜梁区龙安大道29号科创中心

联系人:刘老师

 话:18223107885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紫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话:18323365508

 址: 铜梁区淮远古韵南街

九、解释权

本项目解释权归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和重庆紫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有。

 

相关链接

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迎宾东路388号 电话:023-45685118 传真:023-45588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