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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示

询价采购邀请书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8/25 来源:本站 浏览:次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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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科创中心3号楼采购项目二期.zip



根据采购单位委托要求,重庆铜生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采取“询价采购”方式,为 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人) 2023年科创中心3号楼采购项目二期 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报价。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询价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元)

保证金

(元)

2023年科创中心3号楼采购项目二期 

105612.88

2000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105612.88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询价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投标人,请自行在“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http://www.cqshenpeng.com/)”上免费下载本项目询价文件以及清单、澄清文件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询价文件提供期限:2023825日至 2023 8 30上午9时到下午5时,节假日除外)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831 930-1000以北京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702会议室。

(七)报价开启时间20238311000  

(八)报价开启地点: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702会议室。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方式

1.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函格式见附件)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简化手续,建议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或者保函形式递交保证金为宜。

2.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和递交方式进行缴纳。

(二)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账户

投标人银行转账递交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任一账户,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询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12:00

(1)银行名称: 农村商业银行铜梁支行东城分理处

(2)银行账号: 2003010120010002521

 3)银行账户名称: 重庆铜生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三)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的投标人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由采购机构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采取支票、汇票、本票方式递交的,由采购机构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投标人到采购机构领回本单位的支票、汇票、本票原件;采取保函方式递交的,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失效。

2.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在其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凭签订的项目合同由采购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采取支票、汇票、本票方式递交的,在其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凭签订的项目合同到采购机构领回本单位的支票、汇票、本票原件;采取保函方式递交的,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失效。

3.保证金咨询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http://www.cqshenpeng.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

本项目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铜梁区)(http://www.cqggzy.com/tongliangweb/)和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qshenpeng.com/)发布公告。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一)采购人: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老师 

        话:15922991800 

        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金山大道21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铜生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话:18323365508

        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金山大道21 

相关链接

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迎宾东路388号 电话:023-45685118 传真:023-45588175